陶傑一句「僕人國家」,掀起了菲律賓以至居港菲傭的抗議旋風。上周陶傑在本版專欄中引述「特區政府通過喉舌教導我:『僕人』這個名詞,帶有『奴隸』之意……」
「僕人」有「奴隸」之意嗎?錯了。在基督教文化中,強調一種「僕人精神」,耶穌為門徒洗腳,並對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為最大,就必做你們的傭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35-45,節錄)
西方文化中,由基督教文化而衍伸出要政治人物不要先講權力、權威,而是要做一個「僕人領袖」(servant-leader),要以「僕人領導」(servant-leadership)的精神和原則,作為一種領導模式。這種「僕人精神」,顯示做領袖的要肯定自己先做僕人的身份,講求謙卑,服侍,只有這種不以權力為先的價值觀的轉移,才會贏得尊重。
西方有許多書,論述這種「僕人精神」。著名的有AlanNelson的《合神心意的僕人》,KenBlanchard的《僕人領導》等。筆者不久前在本欄提到的台灣一名的士司機康世能,以的士服務創出奇蹟,他自稱所秉持的就是「僕人精神」。
「僕人精神」是一種偉大的精神。「僕人國家」也是應讓人尊重的國家。憑着國民自己的勞力,輸出僕人,服事其他人,以賺取應有回報,光明正大,有什麼可恥之處?難道向世界輸出娼妓的國家應更受尊重?
但這個世界恐怕仍有許多人「笑貧不笑娼」。正正當當的「僕人國家」都自覺沒有面子,而娼妓之國反而像是很值得驕傲。基督精神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