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話短說國有金融機構高層須減薪

財話短說
國有金融機構高層須減薪

▲財政部下令國有金融高管薪酬至少減10%,昨發出《財政部規範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分配秩序》通知,國有金融機構在決定08年度高管薪酬時,不能高於07年度薪酬的90%原則。對於08年經營業績大跌的公司,其高管人員要大幅減薪,明顯高於同業平均水準的應主動加大調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