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扮相士騙色的神棍,出獄不到兩年再擺檔迷惑少女,騙得情路坎坷的女文員上其寓所「施法驅魔」。迷信的女文員任由擺佈脫光衣服,淫棍在她身上畫符,指插下體非禮。淫棍經審訊後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暫委法官溫紹明斥他為危險人物,預先佈局等候獵物上釣,又指社會上存在膽小及迷信的少女,她們不懂保護自己,法庭必須重刑懲治,判淫棍監禁兩年。
記者:陳曉薇
已婚的51歲被告姜志偉昨只有一名朋友到庭支持,他在聽取法官裁決時,不時東張西望。對於被法官斥責,顯得漠不關心。據辯方所講,被告的30多歲妻子長居內地,曾中風的年邁母親住在護老院。他出獄後一直獨居。
昨日法官判案時形容,本案屬罕見的嚴重個案,女文員案發時真誠相信被告能夠幫她,但他違反誠信,利用女文員迷信及膽小,藉以侵犯她,行為非常惡劣;由案中的拜神儀式一早安排妥當可見,他曾思考佈局,等候獵物上釣。
出獄再犯 未得到教訓
法官又指,被告曾因同類案而被重判,出獄短短一、二年便再犯,可見他從未得到教訓,屬危險人物;法庭有責任保護社會公眾如案中女文員,當她不懂面對如被告一樣複雜的欺騙者,法庭便要主持公道。
這宗淫辱奇案發生於去年12月6日。24歲女文員下班路過旺角道東亞銀行近恒裕珠寶外的睇相檔口,主持檔口的被告上前「落足嘴頭」,邀請女文員坐下睇相。她道出感情問題,兩人由姻緣講到前生,被告突然煞有介事向女事主說:「你前生殺孽太多,有隻外國鬼跟住你。」然後游說她到其位於廣東道啟運大廈的寓所「驅魔」。
甫上被告寓所,女文員便聽命沐浴淨身,脫光上衣伏在放置房屋中央的大床上。被告稍後開壇作法,口中念念有詞,手沾上硃砂,在她背上畫符,大喝:「孽畜快快現身!」接住壓低聲音,扮出一把恐怖鬼聲,自言自語,嚇得女事主心慌意亂。其時被告強行除去她上身衣物,掃其雙胸,及至手指移往下身,更出其不意插她陰道。
女文員:寧可信其有
女文員抱住「寧可信其有」心態,讓他繼續「施法」。被告稍後更大膽借故伏在她身上,捉住她的手摸其陽具,又在她耳邊吹氣。女文員事後付出相金連小費5,300元,回家途中感到受辱痛哭,翌日在朋友建議下報警。被告同月9日致電給她,相約「做多次」,她便將計就計,引領警員當晚到被告檔口將他拘捕。
資料顯示,被告姜志偉曾於02年假扮相士,向22歲女文員訛稱助她令男友回心轉意,引誘她多次性交,復以她的脫衣影片進行勒索。他04年被裁定10項罪名成立,判監四年半,其後上訴反被加監兩個月。
案件編號:KTCC8433/08
相士藉驅魔騙色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