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兌換准港開人民幣企業戶口

不涉兌換
准港開人民幣企業戶口

本港自04年初獲中央批准經營人民幣業務以來,除指定商戶可將收到的人民幣款項,單向兌換為港幣存入戶口外,企業一直未准在本地銀行開立人民幣賬戶。國務院批准5個內地城市展開跨境人民幣結算試點,合資格參與結算的企業,其交易對手、即本港進出口商,將可在本地銀行開立人民幣企業存款戶口,進行應收及應付賬項境外結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預期,內地會挑選出口貿易及有一定規模企業,成為合資格參與試點的企業。

內地料揀大企作試點

市場指,人民幣企業戶口,將不涉及貨幣兌換(即把港元兌換為人民幣),而是作為結算的存款戶口,故不會像現時個人人民幣存款般,設限每日每戶兌換額不超過2萬元人民幣。不過,一般相信,內地仍可規限參與企業,其全年貿易額若干比率作境外結算額度。
陳家強指,相信內地會挑選出口貿易行業及規模較大公司,參與人民幣跨境結算,否則便很難管理,至於香港方面,與相關企業有貿易往來的香港公司,便可在港以人民幣結算,本港不會設立行業限制。
去年中港兩地貿易額達1.37萬億元,他相信本港成為境外首個人民幣結算試點,有利兩地貿易進一步發展,亦為銀行業帶來不少商機。
現時內地規限每年進出口規模達一定營業額水平的企業,每年有自行結滙售滙額度,毋須外管局逐次審批,市場相信未來參與結算的內地企業,境外人民幣結算額度亦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