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名少年涉嫌在東涌輪姦女童案,當中七人早前獲撤強姦等罪,餘下兩人改控在天橋底、屋邨單位或公園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現年15歲的首被告承認四項控罪,還柙至本月29日判,否認兩項非禮罪的18歲次被告則受審。
求情稱遠離壞朋友
控方解釋,鑑於女事主非自願的證供不強,故不控告強姦罪,另因首被告案發時未足14歲,法律界定14歲以下不能性交,遂改控非禮罪,但首被告干犯最後一項控罪時已滿14歲,故控以非法性交罪名。
首被告承認於07年2至10月,在赤鱲角南路天橋底非禮當時15歲女童Y,以及在東涌逸東邨單位非禮女童X及Y,另在東涌藍天海岸公園與女童Y非法性交。次被告溫家竣則否認兩項非禮女童Y罪名。律師求情表示,首被告決意遠離不良朋輩,盼法庭給予機會。
案件編號:FLCC1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