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122萬裝修尾數 反申索41萬判敗訴吳鎮宇遭官斥恃強欺凌

未付122萬裝修尾數 反申索41萬判敗訴
吳鎮宇遭官斥恃強欺凌

【本報訊】金馬影帝吳鎮宇三年多前豪裝西貢君爵堡獨立屋,完工後遭裝修公司興訟追討122萬元工程尾數。但他反指對方工程造價過高,兼貨不對辦及瑕疵多多,要額外付錢「執手尾」,反申索41萬元。高等法院昨判吳鎮宇一方敗訴,要支付122萬元外,更指斥吳鎮宇一方以為可恃強欺凌,迫令裝修公司屈服不追尾數,行為過份及極壞,頒令支付懲罰性訟費。
記者:梁瑞珮

吳鎮宇昨忙於配音工作,透過電話接受本報訪問表示,已知道判決,但未詳細看過書面判詞,要跟律師商談才決定是否上訴。
對於法官的批評,吳無奈說:「我唔會回應呢樣嘢,我哋(指與妻子王麗萍)其實冇見過法官,我都唔知baseon(建基於)乜……,的而且確我哋換到第三個律師,我哋唔知律師語句上有乜寫過,會令法官覺得咁,我哋又冇出庭。」

吳再三改動設計

吳直言:「佢哋(指律師)唔能夠最完整表達我意思,我想知道究竟仲要畀幾多錢,唔係我唔畀錢,我已經畀咗幾百萬。」談及現時家居,吳透露因未有判決前一切仍是證據,故未有報漏,只慨嘆說:「我諗落雨時會緊張啲!」
發生工程拗數糾紛的豪宅位於西貢銀線灣君爵堡一幢臨海獨立屋,吳鎮宇與妻子於05年1月以被告順安物業有限公司名義購入,斥資2,038萬元,跟原告順輝裝飾工藝有限公司簽約,工程造價原為約333萬元,惟吳氏夫婦因聽從高僧果峻法師意見,再三改動設計,06年5月經修訂後最終造價逾337萬元。
原告指,裝修工程05年12月竣工,惟被告只支付合共250萬元,尚欠尾數近90萬元;另原告施工期間,曾應吳氏夫婦要求有其他額外工程,又要替他們翻新舊屋,合共約32萬元。至06年5月,被告向原告發出律師信,力數工程不妥善地方,律師更建議吳氏夫婦報警,調查是否有詐騙,原告遂於同年7月入稟追討。
然而,吳氏夫婦辯稱工程造價過高,應只需付190萬元,現多付60萬元,又指工程貨不對辦及瑕疵多多,要花錢「執手尾」遂提出反申索。

原告順輝裝飾工藝有限公司的東主之一陳建輝,曾就追數工程尾數案件到庭作供。
資料圖片

吳鎮宇斥資逾二千萬元購入西貢銀線灣君爵堡一幢獨立屋,卻因裝修工程惹官司。

律師信語帶威嚇

暫委法官郭靄誠在判詞批評,吳氏夫婦收樓後非常滿意,為答謝原告東主之一陳建輝及其他工人,款待眾人往海鮮宴會,但五個月後投訴工程質素,還透過律師發出一封措詞強硬的律師信,試圖嚇怕陳放棄追收尾數。
法官指,吳氏夫婦曾聘用不同律師,從訴訟過程來看,吳氏夫婦可能恃自己社會地位高過陳建輝,以為可欺負陳令他屈服。法官謂,從與訟雙方專家報告,原告的造價是合理,並確信施工質素令人滿意。
至於「執手尾」反申索,法官確信陳在海鮮宴時曾向吳氏夫婦說過,若工程有問題願替對方執漏,惟夫婦自己未有提出,加上律師信語帶威嚇,實嚇怕陳。況且,即使執漏成本只是15,000元,並非被告專家所指高達41萬元。
案件編號:HCA1588/06

吳鎮宇發律師信陳述工程問題撮要

1.主人房及廚房漏水

2.水喉系統設計有問題

3.木地板及木家具質料差,地板不平坦

4.書枱設計差,抽屜不能使用

5.牆身及窗邊的防水工程不足

6.窗戶的防蚊網安裝不足

7.未經批准移走兩棵棕櫚樹

資料來源:法官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