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薩去年「3.14」僧侶上街示威發生一年後,當地法院昨日首次將參與的藏族示威者判處死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三宗縱火案作出宣判,其中兩人被判死刑,另有兩人被判死緩,一人被判無期徒刑。
法院指縱火造成7人死
新華社英文稿報道相關消息。報道指出,法院昨日對三宗縱火案宣判,三案共造成7人死亡。其中兩宗案件發生在拉薩市區,被縱火的均是服裝店,共有兩人被燒死,兩名疑犯其中一人判死,另一人因被捕後認罪,故被判死緩。另一宗縱火案則發生在拉薩市郊的達孜縣,造成5人死亡,三名被告分別被判死刑、死緩及無期徒刑。
法院的發言人表示,目前仍有一宗導致5人死亡的縱火案仍在審理中。去年拉薩3.14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當局已將76人判刑,並拘留超過950人。
另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上月16日曾發生派出所被投擲土製炸彈的四川甘孜巴塘縣波戈溪鄉,兩名藏人被懷疑在日前用藏、漢兩種文字,書寫並張貼要求西藏獨立、要求漢人離開的標語,被當局發通緝令通緝。
新華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