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犯罪狂魔,在加州洛杉磯縣瘋狂犯案八天,打劫搶車槍擊無所不為,結果33項重罪罪成,有兩次案底的他,前天(周二)被重判監禁523年。
27歲的希斯勒(AnthonyHislar圖),八天犯罪之旅,於去年9月17日在蒙羅維亞(Monrovia)打劫滑板店展開。兩天後,他闖入一名華裔心理醫生的診所,要他交出車匙,醫生反抗,被他開槍轟至重傷。他後來又搶了一輛汽車,上面載有兩名兒童,一名女警追捕他時,弄至雙腳折斷。最後,警方根據線報,於9月24日趁他離開迪士尼樂園時將他拘捕。
希斯勒上月被判33項重罪罪成,包括1項開槍傷人、13項打劫、6項爆竊、2項劫車、1項暴力逃走和1項拒捕等。根據加州「三振法」,有三次前科的慣犯,每次再犯一罪,可判入獄25年。由於希斯勒已有兩項爆竊和一項打劫銀行案底,法官前天判重刑,合共判監523年,另要向八名受害人賠償逾14,000美元(約11萬港元)。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