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廠工人懷疑發現公屋木門鎖匙可與街坊「共用」,涉用住所木門鎖匙,七度開啟毗鄰鄰居木門,搜出女戶主內褲,邊嗅邊手淫。工人日前食髓知味,入屋後巧遇放假賦閒在家的男戶主,隨即被捕。鄰居聽從警方勸告,換上新鎖,防止工人再不請自來。
記者:戴國輝 姜偉康
該名「不請自來」的鄰居叫張錦明(57歲),被控一項企圖爆竊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控罪指他於本月6日進入大窩口邨一單位,企圖偷竊該單位財物。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再提訊,待控方索閱律政司意見,被告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
遭被告多次「光顧」的鄰居,住有一家三口,其中15歲姓楊少年向本報記者表示,他與雙親住在上址多年,一直平安無事,惟今年三月以來卻接二連三發生怪事。
少年稱,由於父母需要上班,他亦需上學,故住所平日早上八時以後便空無一人。他們習慣鎖上木門,鐵閘則沒有上鎖。少年指上月起不時有人敲門,他們開門後發現走廊空無一人,起初以為是附近頑童所為,不以為意。惟怪事持續發生,他們已有所準備,當聽到敲門聲,立即開門衝出走廊,仍沒有任何發現。
少年憶述,他的父親本周一因請假留在住所,突然聽到木門傳來鎖匙扭動的聲音,木門隨即開啟,父親發現開門的竟是居於毗鄰的男鄰居,立即報警求助。
警方建議即換新鎖
警方告訴少年,指被告利用其住所的鎖匙開啟少年家門。「點解一條鎖匙可以開兩個單位嘅木門?」少年的父親曾詢問負責調查此案的警員。警方相信房署的承辦商,採用了相似的門鎖,以致鎖匙可互相開啟。父親聽從警方建議,立即換上新鎖。
據悉,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他曾六至七度潛進事主住所,搜出女戶主內褲,邊「索」邊手淫。少年則指,雖然怪事連連,惟並無財物失竊,住所亦沒有發現任何污迹。
案件編號:TWCC10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