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秘書遭夫拋棄,獨力養子,生活壓力令她患上購物癖。她為還卡數,逾4年來盜取投資銀行英籍董事共751萬元,潛逃美國。她於去年被捕自願返港,承認盜竊罪。區域法院法官邱智立昨判刑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其境況雖令人同情,但並非犯罪藉口,考慮她曾潛逃、被羈留美國3個月,判處她入獄4年4個月。 記者:陳詠詩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劉婉蘭(48歲)曾任職JardineFlemingHoldingsLtd,其前上司及同事等,去信法庭替她求情。
潛逃美國 引渡返港
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自小舉家移民美國,其後回流香港。她84年與丈夫結婚,誕下一子,惟87年遭夫拋棄,前夫拒絕供養兒子,她將兒子帶到美國由兄長照顧。只懂英語的兒子,97年回港後,入讀國際學校。兒子的教育費等開支,令被告財政變得緊絀,她為紓壓不停購物,至無錢還卡數,於是偷上司錢。
事發後,被告以人壽保險保金150萬元及變賣財物所得的50萬元,償還上司,她一度想過自殺,後於03年潛逃美國,任職運輸署文員,供養兒子及父母。直至去年9月被捕後,她同意引渡返港受審。
案情指,58歲英國籍男事主ChristopherMarkQuintonRampton,於91年加入JardineFlemingHoldingsLtd.任董事,被告次年受聘為事主秘書。96年開始,被告獲事主信任,替他打理銀行戶口。她在02年辭職,亦繼續以私人身份替事主打理財務。至03年間,銀行職員發現事主支票存進被告信用卡戶口,覺得可疑,遂向事主查詢,揭發被告於98年12月至03年3月,冒事主簽名,開出118張支票,盜取共751萬元。
案件編號:DCCC1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