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去年立法會選舉中,出選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左圖),以35票之微敗給對手譚偉豪(右圖)。莫認為對手在去年5至6月選舉提名前,在有線電視播放IT節目自我宣傳,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廣播條例》。莫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結果,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擔任科薈研究中心主席的譚偉豪昨在庭上接受盤問時指,當初承諾有線電視拍攝《IT達人》時,未決定是否參選。他本打算擔當其中一集的主持,後來才應要求為全部八集做主持。被質疑在節目中宣傳,譚解釋節目用作推廣IT業界。曝光率被提高,譚稱沒有想過會否對選舉有影響。譚說,按他過去在報章撰文的經驗,曝光會惹來公眾在網上攻擊,未必能提升自我形象。雙方明天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AL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