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早前拒絕向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專責小組,公開該局調查銀行購買迷債報告的保密內容,還拿出《銀行條例》作「擋箭牌」。原本小組內的保皇派企硬,不想以特權法逼任總屈服,怎料立法會法律顧問一份法律意見,令形勢逆轉,立法會向任總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本月14日前交出資料。有小組成員稱,若任總企硬,小組隨時會「揸正嚟做」,狀告任總。
自從上周雷曼專責小組議決,無意以特權法逼任總交出調查銀行報告的保密內容後,泛民主派成員基本上無法扭轉結果,怎知立法會法律顧問昨日向小組提交一份廿多頁的意見書,逐一反駁任總拒絕向立法會公開保密內容的法律觀點,泛民成員拿着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堅持不給予任總法律豁免,要他交出保密內容。
要黃仁龍控任違特權法
知情者形容,原本保皇派見勢色不對,部份人不再堅持「放生」任總,但仍有人提出,不如將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先交任總看看,等他再作回應。不過,泛民中人聽完建議,不少人即時覺得安排不合理,令人無法接受,事關立法會法律顧問既有定論,還逐一反駁任總法律觀點,怎麼會把反駁對方的法律觀點,「送」給人家研究!任總要問立會爭取豁免權,就要自己提出理據!
最後小組同意向任總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他本月14日出席聆訊前交出保密內容。有委員透露萬一任總企硬,堅拒向小組公開有關資料,立法會會將事件交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要他控告任總違反特權法。
當然,委員們也不排除任總先發制人,入稟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即是說,除非任總妥協,向小組公開資料,又或雙方可以協商一個可接受的公開方式,例如容許委員閉門審閱有關資料,否則立法會及任總隨時要法庭見面,14日任總出席聆訊的日子隨時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