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往後梯 迫令口交狎13歲女網友男子判監

帶往後梯 迫令口交
狎13歲女網友男子判監

【本報訊】一名擬今年5月結婚的電訊盈科男推銷員,邀約網上徵友結識的13歲女童見面時,帶她到大廈後樓梯,替他口交及手淫,並用手機拍下口交片段,事後付她10元。涉案準新郎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三罪。裁判官黃汝榮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被告入獄6個月。

用手機拍下過程

代表被告陳康政(31歲)的律師求情稱,被告已還柙21日,得到教訓,被告對未成年少女並無特殊癖好,當時他因與相戀8年的女友分手,處於低潮,才透過網上徵友熱線結識事主,沒有弄清楚對方年齡才犯案,盼法庭考慮短片沒有發佈,予以輕判。
案情指,被告於07年5月帶女事主到大埔廣福道美德大廈後樓梯,叫她替其口交,並用手機拍下過程。事隔半年,女事主向社署臨床心理學家透露事件。警方於08年3月到被告寓所調查,在其手機及電腦發現有關的兒童色情片段。
案件編號:FLCC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