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諾華藥廠繼15年來沒有為其出售的人造眼淚水「活視康」註冊後,昨日又被揭發一種治療眼睛發炎的眼藥膏CortiphenolH的註冊過期,衞生署指令回收為數一萬支的眼藥膏。藥劑業人士批評,作為國際知名大藥廠的諾華接連出售未註冊藥物,反映管理混亂,署方應予以嚴懲。
衞生署人員調查活視康眼藥水時,發現瑞士諾華(香港)有限公司一批CortiphenolH2.5毫克裝眼藥膏(批號:414733),註冊已於07年12月到期,但該公司未申請續期,現時仍有一批藥膏在市面銷售,故要求諾華即時回收。
衞生署已指令回收
雖然今次涉及要回收的眼藥膏在07年11月入口,但由於供應商並未重新註冊,因此產品被定為未經註冊藥物,醫生及藥劑師應停止供應,但強調使用該款眼藥膏並無即時安全、效能和品質問題。諾華昨發表聲明,表示歉意,承諾會追查事件原因,避免再犯。未註冊的一萬支CortiphenolH眼藥膏,已供應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及藥房,衞生署已指令諾華從市場回收。該公司設立電話熱線:28814259答覆市民查詢,衞生署的熱線為:23192905。
可罰款10萬及監禁
此藥膏由瑞士入口,1987年以來一直屬香港註冊藥物,藥廠必須五年申請一次註冊,如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批評,諾華屬國際著名大藥廠,卻連續有兩種藥物未經註冊就銷售,反映公司行政混亂,忽視藥物註冊的重要性,「冇理由唔記得去續牌(註冊),如果病人用咗未註冊嘅藥,安全同有效性都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