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培正中學勝訴重奪商標

廣州培正中學勝訴重奪商標

百年名校廣州市培正中學與廣東培正學院長達10年的校名糾紛,終於塵埃落定!培正中學日前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該校擁有「培正」商標權利在先,因此撤銷廣東培正學院搶註的培正商標。這是內地首宗教育服務商標糾紛案。

培正學院「惡意搶註」

始創於1889年的廣州市培正中學,至今有120年歷史,享有「北有南開,南有培正」美譽;1933年,建香港分校,校友包括世界知名華人數學家丘成桐。廣州培正中學校長吳琦說,1993年曾大力支持興建廣東培正學院(簡稱學院),怎知,1999年,學院卻在無通知培正中學下,在北京搶先註冊了培正的校名和校徽,翌年11月更獲得批准。培正中學自此多次與學院溝通,卻遭拒絕。因此在2002年6月決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學院的註冊申請。2007年8月,當局作出撤銷的裁決,認為學院搶註培正商標時,培正中學已使用培正作為校名和校徽,培正亦已成為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學院的搶註行為,已構成「惡意搶註」。
不過,學院解釋,是為避免培正品牌遭人濫用,才去註冊商標,並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評審委員會的裁定。去年3月,法院判學院敗訴;學院再上訴至北京高院,高院在上月20日終審判決,學院再次敗訴,培正中學終獲全面勝利。
廣東《新快報》/北京《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