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拒絕向立法會調查小組,公開調查雷曼迷債銀行報告的保密內容,小組主席何鍾泰及保皇派聯手「放生」任志剛,昨日表示若任在聆訊中仍堅持不交出資料,會再與任商討。但小組內泛民主派議員堅持,若無法審閱保密資料,難以對任志剛進行深入及全面聆訊。
雷曼迷債調查小組昨日召開閉門會議,討論今個月14日小組聆訊任志剛的安排。小組主席何鍾泰透露,任志剛以公眾利益為理由,拒絕交出早前金管局調查雷曼事件的報告中,未有向公眾公開的內容;何鍾泰稱小組決定,若聆訊當日,任再以同樣理由,要求豁免交出有關保密資料,他將會與副主席黃宜弘,閉門會見任志剛了解原因,之後才決定如何處理。
不過有泛民小組成員透露,有關決定只是小組主席以及保皇派意見,泛民成員在會上反對有關做法,因為任只是用調查在進行中,涉及公眾利益,以及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20條,監管機構要保密有關調查內容為由,拒絕交出文件。但泛民小組成員認為,小組應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盡力迫金管局交出文件,而非到聆訊時再研究,因為小組成員若無法掌握足夠材料,將影響他們在聆訊中,能否追查有關人士是否有隱瞞實情,等同「放生」任志剛。
泛民議員:不接受
小組成員、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承認,會上泛民成員不接受主席決定,他認為任不將報告中保密部份公開,會影響聆訊質素,而且金管局調查快完結,主席應向任爭取在聆訊前先向小組提交報告保密部份,而非到聆訊時再看情況而定。
本身是立會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的李永達也認為,何鍾泰的做法有問題,他應該先取閱報告保密內容,再決定是否適宜公開,又或要進行閉門聆訊,而非任說不提交就接受,由於使用權力及特權法的權力,是由立會大會授權,若小組成員對主席決定有異議,可向立會大會尋求推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