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嘴警署一名軍裝警員懷疑知法犯法,去年在牛池灣一家商場內的滙豐銀行櫃員機,涉嫌偷竊一名女子提款後忘記取走的1,500元。他得手後若無其事繼續使用提款機,結果自暴行蹤,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錄影帶及銀行紀錄,終於前日下午在尖沙嘴警署內拘捕這名涉案警員。 記者:徐雲庭
尖沙嘴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馮偉明昨日向本報證實事件。他說,被捕警員隸屬尖沙嘴分區巡邏小隊第一隊,現正保釋候查,毋須停職。
馮偉明指出,案發時該名警員隸屬油尖警區,其後才轉到尖沙嘴分區工作。馮強調,此次屬於個別事件,不擔心影響警隊形象。
警翻看影片發現線索
警方稱,案發於去年10月3日,28歲姓譚女子在牛池灣清水灣道8號商場的滙豐銀行櫃員機提款1,500元,但她忘記拿取鈔票,其後折返現場時款項已被人取去,事主於是報警及聯絡銀行。
案情透露,警方接報後翻查現場閉路電視監察器攝錄得的影片,集中留意當日尾隨事主提款的人士,結果發現涉案的人士。消息稱,有人得手後並沒離開,竟若無其事繼續使用提款機作業,結果自暴行蹤。警方聯絡銀行獲得用戶資料,赫然發現涉案者竟然是警務人員,大為震驚。
負責調查的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探員前日(周四)下午2時,趁該名警員返回尖沙嘴警署上班之際,採取拘捕行動。據悉,疑犯花名「小龍」。警察公共關係科證實被捕的36歲疑犯是警務人員。
記者昨日到案發現場視察,該處是清水灣道8號商場地下、毗鄰港鐵彩虹站A3出口,滙豐銀行的自助銀行中心,共放置兩部提款機、一部存款機及一部打簿機,天花板有閉路電視監察器。
姓黃的女街坊稱,從未試過提款後忘記拿走鈔票,要是如此「大懵」會致電銀行求助;另外,若發現前面提款者遺下鈔票,也會立即叫喚對方取回。黃說:「唔可以貪心呀!呢度有閉路電視影住㗎!」另一名姓何的男街坊直認「大頭蝦」,有最少三次提款後忘記拿走鈔票的經歷,最多一次遺失4,000元。每次他都報警及向銀行求助,但沒有一次成功拿回款項。
拿他人提款等同偷竊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市民發現有人遺留款項在銀行提款機內,應該交還銀行;要是拿去別人遺下的提款即等同偷竊。由於這些財物明顯有物主,因此罪行比一般路不拾遺嚴重得多。根據現行法例,偷竊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10年。
警員櫃員機偷錢過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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