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英文好? - 陶傑

誰的英文好? - 陶傑

二百年來,誰的英文最精采?公認是邱吉爾。邱吉爾的影響力巨大,時至今日,連總統奧巴馬,雖然奉林肯為偶像,但講話卻有時還在學邱吉爾的風格。
例如,總統就職演說,奧巴馬說到今日美國的經濟衰退慘況時,有這樣的一段:「首府都撤離了。敵軍在逼進。雪地有血痕。」(Thecapitalwasabandoned.Theenemywasadvancing.Thesnowwasstainedwithblood.)
這段話,句子夠短,畫面豐富,從遠景、中景到近鏡,分為三個鏡頭,白色的雪地,鮮紅的血痕,還有顏色,兔起鶻落的文字劍招,是邱吉爾生前的絕學。
學邱吉爾,這段話有出處的。但仔細看下來,奧巴馬比起邱吉爾還是差了點火候。什麼地方?在於句子還不夠邱吉爾之精短。邱吉爾出口成章,不僅沒有廢話,連一個冗字也沒有。
前首相張伯倫在慕尼黑與希特拉簽署了協議之後,希特拉馬上揮軍吞併捷克。這一天邱吉爾在下議院演說,他說:「完了。沉靜、憂傷、遺棄、破碎,捷克陷入黑暗。」(Allisover.Silent,mournful,abandoned,broken,Czechoslovakiarecededintodarkness.)
奧巴馬不及邱吉爾,在於句子雖然短,但還是有點脂肪,還是可以再刀削。如果邱吉爾在生,讀了奧巴馬的演辭,他會笑一笑,用鉛筆把那一段再刪節一些:Capitalabandoned.Enemyadvancing.Snowstainedwithblood.
刪掉的,全部是動詞。在香港學英文,教師會很死板的說:英語的句子,不能沒有動詞。為什麼不呢?刪掉動詞,節奏更明快,語氣更爽潔,這就是氣勢了。
邱吉爾也不是生下來就是天才。小時候說話結巴,年輕時在國會演講,突然失語,接不上來,全場默然,幾百對眼睛盯着他。邱吉爾的演講稿,沒得爆肚,改了又改,不斷推敲,在對答時,才講即興。一個傑出的演說家,長篇演講是一套詠春拳,對答的機鋒是暗器。
奧巴馬精於長篇,因為幕後有筆手,記者會的對答,即興的能力弱一些。然而,英文是博精的學問,寫固然不易,在市場上,讀之一知半解而自以為看懂了的更多,在一個快餐時代,一門藝術就此磨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