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搭上港男黃長發鞋王入稟追三奶四物業

不滿搭上港男黃長發
鞋王入稟追三奶四物業

【本報訊】身家估計逾20億元的「鞋王」鄧劍群,年初揭發三奶李姿霆(洋名Karen)搭上嫩口港男黃長發後,不甘戴綠帽,半公開地在傳媒面前唱衰三奶,揚言要提早斬纜,實行跟她一刀兩斷。但鄧劍群想不到由他出錢買給三奶的四個物業中,其中一單位已被偷偷出售套現。鄧劍群昨決意全面反擊,不惜公開自己身份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由三奶持有的三個物業及售樓得益,誓將三奶及黃長發趕出昔日愛巢。記者:陳曉薇、王麗春

面對「前夫」狠心斷財路,Karen昨日接獲記者致電查詢時,有點愕然地表示:「我冇回應。」據知Karen聞訊後即找友人商討,她待收到法庭通知文件後,就會與律師商討對策,暫時會靜觀其變。
與Karen同住的父親一直反對女兒離開鞋王,昨日獲悉現居的匡湖居可能被收回,李父即怒氣冲冲說:「唔知,你問佢,我唔關心。Karen係成年人,有權處理自己啲嘢。」
而鄧劍群則狠下心腸,昨向本報回應說:「係有呢件事,但家進入司法程序,我唔方便講咁多嘢。」
原告鄧劍群昨在入稟狀仔細交代他對Karen的「照顧」。據鄧劍群表示,他於02年認識Karen,兩人旋即「撻着」,發展一段婚外情。翌年他打算買樓給與父母同住紅磡海逸豪園的Karen,金屋藏嬌,並斥資171.7萬元,以Karen名義,購下西九龍港灣豪庭一單位,同年5月同居。

鞋王鄧劍群

Karen前晚與黃長發在街上手牽手漫步,旁若無人。楊浩賢攝

生女有功准聯名持有愛巢

Karen在03年中懷孕,即時母憑女貴。鄧劍群趁沙士樓價下跌,以撈底價613.8萬元,購入現時市值1,300萬元的西貢豪宅匡湖居過千呎獨立屋,給Karen及女兒安居樂業。
鄧劍群表明,乃念Karen生女有功,才特別恩准與他聯名持有愛巢。Karen於同年底搬入居住,並將港灣豪庭單位出租,若租金不夠供樓,鄧會出錢幫補。
鄧其後再以Karen名義,購入紅磡半島豪庭一單位出租,又連租約購入尖沙嘴卓能中心一寫字樓物業。同樣,如租金不夠供樓,鄧會付款。
鄧劍群表示,上述港灣豪庭、半島豪庭及卓能中心物業均由他斥資購入,當初他為怕兩人戀情會因他登記成為業主而被揭發,才以Karen名義持有。他並無打算將物業以饋贈形式轉讓給Karen,她只是在兩人仍有親密關係時持有物業。如關係終結,或她搭上其他男人,她持有的業權將悉數歸還給他。

其中一單位被「偷雞」出售

鄧劍群與Karen相戀七年,想不到Karen逃不過七年之癢。鄧指,他於今年1月,發現Karen暗交黃長發,並與他有性關係。
醜聞經本港報章及雜誌廣泛報道,他始醒覺翻查物業下落,驚見港灣豪庭單位原來早在05年已被Karen「偷雞」以210萬元出售套現,獲利近39萬元。鄧劍群決定與Karen對簿公堂,取回所有物業。
鄧劍群指摘Karen另結新歡,違反信託及饋贈條件,遂興訟要她首先退回賣樓的210萬元得益,然後要求法庭聲明Karen僅以信託人形式持有其餘三個單位,要她將物業交還,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Karen私自處理或出售該三個單位。
案件編號:HCA920/09

鄧劍群追討李姿霆(Karen)物業

西貢匡湖居
1期獨立屋
鄧劍群與李姿霆於03年以614萬元買入,兩人聯名持有,現值約1,300萬元

西九龍港灣豪庭
中層單位
李姿霆於03年5月以171萬元買入,並於05年12月以210萬元售出

紅磡半島豪庭
高層單位
李姿霆於04年3月以268萬元買入,現值350至360萬元

尖沙嘴山林道
卓能中心一個單位
李姿霆於04年6月以72萬元買入

資料來源:土地註冊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