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申領80萬遊世界法官拒絕 指月領12萬稍為節儉已可自費遊

梅媽申領80萬遊世界
法官拒絕 指月領12萬稍為節儉已可自費遊

【本報訊】正處理遺產上訴案的已故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曾以養六頭狗及還「貴利」等層出不窮的藉口,向法庭申請從遺產中提取現金。自言「未見過世界係點」的梅媽,昨日向高等法院法官申領80萬元「旅遊世界」,但遭法官以非需要及非合理為由拒絕。法官直言,法庭之前下令梅媽可每月領取12萬元生活費,若她能節儉點,必能自費旅行。 記者:黃幗慧

由兒子梅啟明陪同出庭的梅媽覃美金,一開腔便表明要申請旅行費用。她說過去壓力大,身心俱疲,現時身體情況穩定,「想出去行吓,世界係點都未見過」,連醫生都贊成她散心。她聲稱女兒在生時,常叫她去旅行,但礙於要照顧患病的女兒,未敢離港,打算待女兒退休後才一起旅行,可惜已不能成事。

沒有專家報告證明

梅媽打算用一至兩個月到歐美遊埠,旅費要80萬元。法官張舉能質疑為何要帶多人出門,梅媽解釋因醫生建議有私家護士同行,加上要帶工人照顧起居,以及一名家人陪同,故原本只有梅媽一人想去旅行,變成要四人同行。梅媽最後懇求:「希望法官大人批我去玩吓啦。」
臨時遺產管理人及劉培基的代表律師,均指梅媽的申請並非必要的開支,反對梅媽的申請。法官指,法庭按《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向梅媽批出即時的經濟援助,但梅媽今次的申請不是一般的生活濟助。雖然她聲稱醫生建議她去旅行,但這只屬口頭說法,沒有專家報告證明。法官認為梅媽所有說法都極其籠統。
去年10月,遺產的流動資金只剩下8.5萬元,梅媽曾一度「斷糧」。幸倫敦的物業成功出售,遺產現金增至390萬元。遺產管理人昨指,今年底會耗掉260萬元。法官表示,是否接受梅媽申請,須考慮申請的需要性及合理性,加上遺產上訴未完,法官恐怕遺產的現金無法支付梅媽的基本生活費,「斷糧」事件再現。

已故歌星梅艷芳。

拒付1.9萬元訟費

法官認為法庭慷慨下令讓她每月領取12萬元生活費,如果她節儉一點,相信可以儲夠錢去旅行,去短線遊也未嘗不可,最終撤銷梅媽申請。梅媽拒絕支付1.9萬元訟費,但法官提醒她應反省申請理據是否足夠,只是她堅持上庭,最終下令要梅媽承擔訟費後果。申領旅費被拒絕,梅媽昨在庭外指,仍打算到內地旅行。
案件編號:HCMP2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