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埔林村河劫殺棄屍案審結。25歲裝修工人行劫夜間獨自返家的年輕女地勤,扼頸3分鐘將她監生扼死,然後自編自導綁架,索得10萬元贖金。他昨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立,依例判囚終身,另勒索罪判監5年4個月,同期執行。法官痛斥被告行為恐怖,利用死者家人對她的愛和擔心,榨取更多金錢,「你(被告)怎可以在床上安然睡覺?」
記者:梁瑞珮
被告在審訊期間並無親友來旁聽,當法官張慧玲宣判時覆述一幕幕殘忍的情節時,坐在犯人檻內的被告蘇錦棠表現十分冷靜。21歲死者丘曉彥的母親、男友許震及她的大批親友難掩激動,丘母及許震哭致雙眼通紅,散庭後相擁而泣,許說:「還番個公道畀我女朋友!」
案發前10日找到埋屍處
法官形容本案恐怖及可怕,嚴詞痛斥被告的行為經精心策劃,謀財害命只為還債、享受台灣之旅及應付日常開支,計劃一開始就是要打劫及殺人,案發前10日已找到埋屍處,可憐死者不幸墮入其計謀。法官質疑,被告聲稱怕被認出,其實可掩面或以其他方法隱藏身份。
法官續斥,被告向死者誘稱只要肯說出提款卡密碼便把她釋放,只是給予她假想,實情是扼死她,然後提款及洗屍滅證。後來為確保有足夠時間提清全部存款,不惜扮死者發出手機短訊予死者男友,聲稱有事要離開數天;惟當提款卡遭櫃員機收回後,他便展開殘酷的勒索計劃。
法官痛斥被告明知死者已棄屍,仍透過手機短訊,訛稱只要得到贖金,保證死者安全,利用死者家人及朋友對死者的愛與關懷,以及焦慮心情,給予他們一個虛假希望,藉此榨取更多金錢,毫不在乎死者家人及親友的感受。法官直言:「當死者的家人及朋友擔心死者安危時,你(被告)怎可以在床上安然睡覺?」
殺人後發手機短訊勒索
案情指,去年5月15日凌晨約1時半,丘下班乘車返大埔錦石村寓所,在村口遭在場埋伏的被告從後箍頸,以刀指嚇,沿林村河拖入天橋底一處陰暗草叢洗劫,然後扼死她,並從家中取走冷氣機清潔劑,折返現場洗屍,復把屍體搬落引水道。
死者的家人發覺死者沒有音訊起疑,翌晚報警。同月19日,死者男友開始收到勒索手機短訊,至22日交贖款後警方拘捕被告。被告連續三天從死者戶口提取共59,600元。
案件編號:HCCC247/08
倘無SMS這線索難破案
【本報訊】父母的愛女、男友心中的「好女孩」,遭被告辣手摧花殺害,調查該案的警務人員形容被告「恐怖、冷血」,慶幸把他及時拘捕,不諱言「難保唔會再有第二個遇害」。警員坦言,若不是被告貪心要勒索金錢,發出手機短訊(SMS)而留下追蹤線索,可能永遠找不回死者屍體。
狗仔隊全程監視
參與調查的警員透露,重案組於5月18日接手調查,發現死者背景清白及簡單,翌日男友手機收到勒索短訊,「當時係有一絲希望同機會,覺得個女仔仲生存」。至22日交贖款當天,俗稱「狗仔隊」的刑事情報科全程監視及跟蹤,追查發短訊的位置,鎖定綁匪出沒的地區,至假扮乘客的警員在巴士上目擊被告發出短訊,被告終露出行蹤。
警員坦言,棄屍現場隱蔽,若不是手機短訊留下線索,可能永遠找不回屍體。幸好案發後數天沒有落大雨,否則水漲恐怕屍體沿林村河引水道冲出吐露港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