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封 自由撰稿人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致函立法會主席,投訴某些議員會議時粗言穢語,確實說出不少市民的心聲。然而,這次正義之舉由唐司長牽頭伸張,就不免露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馬腳,同時引出一場無謂的語意學論爭。
副秘書長甯漢豪「勇氣可嘉」,在財委會會議忍不住為「粗言穢語」下定義。甯直指梁國雄說粗口,因為作為父母,她不會教導子女那些字眼,該些字眼也不應該用於作文。甯氏的定義畫犬不成,必須由語言專家來「微調」,否則猶如抱薪救火,只會令梁國雄等人的不滿越燒越烈。
甯漢豪的詮釋,得眾高官力撐。如果我們視她的標準為官方定調,回頭再聽唐司長在立法會的言論,必會發現,一個標準,存在兩種表述,無疑為香港的中文教育添煩添亂。按甯氏標準,「仆街」是粗口,唐司長的「響條街度吊吊揈(Fing)」合乎規範,而「班友仔」也可以入文。
這場無謂論爭,源自失言者胸襟不足,不肯面對,不願道歉。曾特首日前承認過往發言偶有失言、失音,此屬人之常情,輕聲道歉即可,惟新聞處卻強解特首失音「狗噏」為「鬥噏」,公然死撐,不合理得讓人啼笑皆非,這才是民憤所在。
其實,問題的核心,不在辯論「粗口」的定義。看官不可不察,司長與社民連三子每個月加起來收取半百萬元公帑,身為市民,不會想看見他們用議會時間模仿中學生辯論甚麼是「粗口」。須知語言不斷變化,與生活融合,故此政府也不應多此一舉,勞民傷財去制訂合乎議會規範的詞語,徒添語意論爭。俗一點說,是市民大眾只想「你班友仔」多做實事,少說廢話。
雅俗粗鄙,市民已有公論,存心自有天知。不必深究何謂「粗口」,凡是說出一些不合身份,不合處境,讓公眾不滿的話語,已屬「失言」。司長、特首、議員皆如是,最宜各打五十大板。要樹立楷模,失言者何不抱住「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高尚情操,勇敢地說一聲「對不起」?
要停止這個爭論,停止污染香港市民的眼耳,以致釋除青少年的疑慮,尊敬的特首、唐司長,是你們「當仁不讓」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