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政治不是請客吃飯,政黨、議員為了讓其他議員或公眾接收到他們的訊息,為了抗議不公平的規例,為了反對不合己意的政策,為了博出位爭取知名度,有的時候會採取富爭議性的行動或語言。有議員會在發言時把聖經一篇一篇念下去拖延時間以阻撓議會通過法案;有議員會袒露身體博取公眾注意。台灣剛開放讓黨外人士參政時有議員掌摑官員及擲鞋以抗議議會由執政黨控制。
這些違反議會常規、議事規則的做法及行為很多人未必接受或同意,但在特殊的情況或不合理的政治體制下,類似的出位或抗議行動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是有它們的作用的。
近期社民連幾位立法會議員在多次立法會會議上發難,一再刻意以行動干擾及衝擊會議,一再故意用粗言穢語咒罵政府官員,令會議被打斷,令會議秩序大亂,令行政立法關係變得緊張。公眾想知道的是,社民連三位議員這些干擾會議的行動、粗言想達到甚麼目標,會不會進一步升級升溫。
若果社民連三位議員是想抗議預算案不理想或政府施政不佳,以粗言穢語咒罵特首或主要官員肯定不是一個好的辦法,反而可能轉移了公眾的視線,幫了政府一把。
應該看到,當議員一再以粗言辱罵、咒罵官員時,公眾及社會的注意力立時從政府的政策失誤轉向議員是否行為失當,轉向議事規則是否太寬鬆,甚至轉向立法會是否該禁用某些詞彙之類的瑣碎問題。換言之,幾句粗言,一時的意氣宣洩並沒有令公眾更清楚預算案「冇料到」,而是看到議會、議員「冇料到」,只能發晦氣、脾氣。這不是得不償失嗎?
另一方面,抗議、為市民出口氣只是議員的其中一個角色,其中一部份工作;議員還需要為市民監督政府施政,為市民盡力修訂不合宜、不合理的政府政策,為市民爭取最大的福祉。以粗言穢語辱罵官員或許可以逞一時之快,但對爭取與其他議員、政黨合作卻沒有好處,對爭取與政府官員溝通合作更是有害無益。也就是說,以粗言辱罵官員反而令議員無法做好本份,無法做好工作。這不是有負選民、市民的重託嗎?
更重要的是,立法會是香港民主發展的先行者,是民主發展的標記。議會的表現,議員的言行直接影響公眾對民主體制的觀感,直接影響公眾對民主發展的感覺。經過多年的成長演變,立法會逐步建立起一套文明、相互尊重、比較平等的議事規則,不再被政府牽着鼻子走。若果有議員只為口舌之爭或一時之氣,把議事堂變成粗言穢語橫飛的地方,把議事堂變成沒有基本禮貌及尊重的地方,議會議事的效率固然大受影響,香港民主發展也會蒙上惡名,失去公眾的尊重及支持。
以粗言、髒語咒罵他人等同亂拋垃圾,污染社會。任何議員、官員不應肆意說粗話,把立法會變成垃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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