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業超過20年的中年漢因無錢開飯,到便利店爆樽打劫。搶走5,290元後竟膽大包天,走到對面馬路茶餐廳坐下準備開餐。到場警員見他氣定神閒數銀紙拉人時,被告發難用破樽割傷警員。昨日他在區院承認搶劫及蓄意傷人兩罪,被判囚四年。記者:陳曉薇
被告陳振開(54歲)昨在庭上不時儍笑點頭,步入囚室時更向記者揮手道別。案情指,戴鴨舌帽的被告於去年12月9日,拿着一個空啤酒樽,走入深水埗北河街一間7-11便利店。他甫入舖,便走到收銀處爆樽,出言恐嚇兩名收銀員說:「攞晒所有錢出嚟,如果唔係就插死你。」不斷用腳踢收銀處的門,試圖進入。兩名店員受驚,遂將收銀機內5,290元現金交給被告,並拿三包煙給他。
稱無錢開飯犯案
當他離店時順手牽羊,拿走一支葡萄適。便利店職員立即報警,並由其中一名店員尾隨他,查探其去向。怎料,被告竟大膽走到位於便利店對面馬路30米外的海城粥麪茶餐廳坐下。
一名男警奉命到場,會合該名店員。男警見被告正在茶餐廳數銀紙,便上前進行拘捕。被告發難用破啤酒樽割傷警員的手。他被捕後承認因無錢開飯被迫搶劫。
辯方律師指,被告失業超過20年,過往曾有三次案底,包括聚賭及蓄意傷人等。心理報告指他已離婚,每月靠4,000元綜援金生活。他自96年患精神分裂症,多次進出精神病院。專家指他現時精神狀況穩定,仍受病況影響,有少許妄想症,但毋須住院。
案件編號:DCCC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