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奶餵女嬰印傭還柙

涉毒奶餵女嬰印傭還柙

【本報訊】天水圍發生9個月大女嬰被餵飲「漂白水毒奶」案,涉案印尼籍女傭昨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控以危害生命而施用毒藥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待政府化驗所報告及律政司指示。裁判官施萬德指控罪性質嚴重,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刑罰,拒絕被告保釋,將案押後至5月22日再提訊。
中等身材的印尼籍被告LismiwattMuhari,30歲,昨日應訊時神情緊張,一度抿嘴咬唇。控罪指她於3月25日在天水圍天耀邨的單位,為危害女童盧海晴的生命,而非法及惡意向她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即漂白水。
控方表示,被告開一樽含漂白水的奶餵給9個月大嬰兒飲用,她在警誡下否認溝入漂白水,但本案有強而有力的環境證供,被告已被終止僱傭合約,她在港並無居所,故反對保釋。

申請保釋被拒

代表律師指被告可提供1,000元現金,在元朗的僱傭代理公司暫住。惟保釋申請被拒,被告還柙。
案件編號:TMCC1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