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屍案被告稱 盜款不夠外遊

棄屍案被告稱 盜款不夠外遊

【本報訊】去年大埔林村河年輕女地勤遭劫殺棄屍案,被告在警誡下披露,殺死丘曉彥後,只想把其銀行戶口8萬多元存款全部提走,惟他第四度提款時,提款卡便遭櫃員機收回,想到稍後往台灣旅行要使錢,加上要還貸款,遂自編自導假扮綁架,勒索贖金。案件昨日在高院續審。
控方續播被告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蘇錦棠(24歲)被警員問及,既然已經棄屍,何時萌起部署勒索。蘇說是於同月18日第四度提款遭「食卡」後,「因為覺得5萬幾唔多夠用,想攞多啲錢……,去台灣玩要使幾萬蚊,之後剩番萬幾蚊,又要還貸款,捱得一兩個月。」

女地勤未確定被扼斃

被告又說,原定同月24日與舊同學往台灣旅行,故把部份款項兌換為台幣,又買定數碼相機,沒有打算不回港。控方指被告於5月15日殺死丘後,至17日,共提取59,600元。
被問及在家被捕時只認負責收錢,但進行錄影會面卻認行劫殺人,被告解釋:「因為唔想連累太多人,唔想喺我屋企人面前認罪,」又嘆氣說:「我認罪,希望得到減刑。」辯方指,被告受警員軟硬兼施,包括毆打、威嚇及以減刑利誘,才令被告合作招供,警員均否認。
主控官指,刑事情報科於同月22日死者男友許震交贖款當天,派員跟蹤及監視,包括當的士司機及喬裝巴士乘客。驗屍報告指,死者屍體已腐爛,包括頸部肌肉,故無法確定是否遭扼斃。
案件編號:HCCC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