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go控酒吧侵犯商標

Amigo控酒吧侵犯商標

【本報訊】有不少明星名人捧場的跑馬地法國餐廳AmigoRestaurant(雅谷餐廳),指控旺角皇上皇新廈一間樓上的酒吧以AmigoPUB舖名營業,侵犯雅谷餐廳的Amigo商標,也造成影射,誤導公眾以為兩者有關,損害雅谷餐廳商譽。
雅谷餐廳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酒吧經營者,要求法庭頒令,禁制酒吧再侵犯Amigo商標及索償。
原告雅谷餐廳有限公司入稟指,AmigoRestaurant開業逾40年,擁有良好商譽,Amigo商標已登記註冊。被告為萬亞星有限公司及其兩名股東兼董事豐軒苓和陳友峯。
案件編號:HCA826/09

旺角樓上酒吧Amigo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