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爭分兩億興訟

離婚夫妻爭分兩億興訟

【本報訊】銀行女高層因不滿任職基金經理的丈夫通姦,05年與丈夫離婚。法官指丈夫因個人努力及技能而累積逾兩億元財富,不盡是家庭財產,去年裁定夫妻間以65比35的比例分產,妻子最終獲分一億元。妻子不服,認為應獲分一半家產,昨提出上訴。丈夫則指基金因為金融海嘯影響而貶值,要求上訴庭重新評定分產金額,但遭法官拒絕。

夫要求再定金額被拒

夫妻同為55歲,同樣來自富裕家庭。由於妻子的個人財產值5,700多萬元,故丈夫只需向妻子交出4,900萬元。代表丈夫的律師昨表示,原審法官去年初作裁決時,未遇上金融海嘯,但丈夫現手持的基金和資產值大跌,要求法庭再評定分產的金額。不過,上訴庭法官指金融產品價值有升有跌,不會因而調整分產金額。
涉訟夫妻於82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九十年代,妻子因留在美國工作,雙方一度分隔兩地。至03年初,丈夫招聘其女友到公司任職投資分析員,自此夫妻關係惡化,妻子要接受精神輔導,並在05年提出離婚。妻子的律師指出,丈夫的技能不算是特別因素,故應平均分產。
案件編號:CACV1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