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涌東薈城被揭發霸佔15萬平方呎公共空間(OpenSpace),發展商太古地產繼續「死撐」,指用地毋須對外開放。不過,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研究過地契條文與核准圖則後認為,不存在「毋須對外開放的公共空間」。屋宇署昨日也發信,命令太古拆除在公眾通道上搭建的臨時商舖。
屋宇署發言人昨晚表示,去年7月曾接獲投訴,指東薈城2樓的公眾行人通道有4個違例搭建商舖,當時已通知業主清拆,但最近發現業主只拆走其中1個,故昨日再向業主發出命令,清拆餘下3個違建商舖。
太古地產昨日堅持,地契只要求他們提供一條6米闊的24小時公眾行人通道,他們在公眾行人通道上出租臨時商舖,沒有違法,太古會向政府提出上訴。發言人又指,位於東薈城3樓天台的9萬平方呎用地,不是公共空間,並指按地政總署定義,「OpenSpace」是空地,而「PublicOpenSpace」才是公共空地,太古沒有違反地契。
梁家傑轟明益發展商
不過,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叫得做openspace,就要對外開放,唔存在私人地方內嘅openspace。」他質疑政府跟發展商是否有另類協議,將該幅公共空間剔除於地政總署公佈的名單。
他炮轟現時發展局的規劃政策「政出三門」,規劃署訂明不同種類的公共空間(OpenSpace),並沒有「Public」(公眾)與「Private」(私人)之分,但地政總署跟發展商訂立地契時,卻留有極大迴旋空間,有明益發展商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