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女被迫看父小解警查無刑事 社署僅勸喻如廁關門

五歲女被迫看父小解
警查無刑事 社署僅勸喻如廁關門

【本報訊】一對分居夫婦正爭取5歲女兒的撫養權,媽媽懷疑女兒與父親獨處時被性侵犯,上月報警求助。女兒在錄影口供中,也親口提及被迫看父親小解。但社會福利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後,只提醒父親日後如廁記緊關門。女童的媽媽質疑有關判斷。有社工指出,若個案是「無刑事但有懷疑」,也應特別小心處理。
記者:雷子樂

小妹妹的一名「姨姨」昨向本報表示,小女孩的父母正辦理離婚手續,孩子每周會與父親相處一日半。今年初,小女孩因不肯如廁,媽媽帶她看醫生時揭發事件。媽媽2月中報警,小女孩在錄影口供中,向女警提及被迫看着父親小解。社署3月中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認為事件並非性侵犯或性騷擾,女童與父親獨處沒危險,只由心理學家勸喻爸爸日後到洗手間時要關門。

夫婦分居正爭撫養權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也表示,該宗列為「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的個案,由虐兒案調查組跟進後,證實沒刑事成份。不過,投訴人認為,刑事舉證嚴格,社工應以小孩安全作首要考慮,例如規定父女見面時,要有第三者在場,「媽媽都想個女喺有父親嘅環境成長,只不過想有好啲安排」。
有資深社工指出,多專業個案會議確有可能未能識別出年紀太小的孩子,有否被性侵犯。「試過有5歲細路講唔出,等到兩、三年後先揭發事件」。但也要留意這是一宗爭撫養權訴訟,「根據經驗,受過良好教育嘅家長,喺呢啲個案度會有好多古怪嘢出現」。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不了解個別案件內容,但一般而言,有些個案沒刑事成份不等於沒危險,如有懷疑,可由社工定期跟進。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表示,投訴人如不滿會議結果,日後仍可在家事法庭中提出她的顧慮,要求在探視安排,加入指定條件。
社署發言人昨澄清,部門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目的是由警察、社工、臨床心理學家、醫護及學校人員等專業人士,從專業的角度,全面評估個案的情況及兒童的需要,從而擬訂福利計劃。至於懷疑虐兒事件是否涉虐兒成份,是警方調查,並非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的目的。據悉,警方調查期間,曾停止該父親探視女兒,但事件證明沒刑事成份後,兩父女已能獨處。

婦女團體責專家決定草率

【本報訊】5歲的小妹妹疑遭父親性侵犯,但上周五召開的「多專業個案會議」認為證據不足,容許父女日後繼續共處一室。有社福界人士指出,多專業個案會議過去多次做出「不專業」的判斷,最嚴重的過失,莫過於04年討論天水圍婦女金淑英兩名女兒,疑遭父親非禮個案時,認為毋須跟進事件,間接導致發生滅門倫常悲劇。

滅門案事前指毋須跟進

04年3月,社署曾就金淑英兩名女兒疑遭父親李柏森非禮的個案召開會議,席上專家翻看兩名女孩錄口供的影帶,由於女孩錄口供時,沒直接說出遭父非禮的情況,回答有關問題時只講其他答案,各方專家認為沒有性侵犯事件,有關家庭沒有家暴問題。結果同年4月,發生一家四口的滅門慘案。
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批評多專業個案會議的專家決定草率,沒將兒童的安全作首要考慮。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投訴人如不服裁決,也是由同一「會議」跟進覆核,有改善空間,建議另設獨立上訴機制,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