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怒難犯終修訂 與民爭利納規管競爭法也管公營機構

眾怒難犯終修訂 與民爭利納規管
競爭法也管公營機構

【本報訊】政府去年拋出競爭法諮詢方案,建議只監管私人大企業壟斷市場,引起民間與商界強烈反對。在眾怒難犯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認衰」,將部份與民爭利的法定機構也納入監管範圍,但要押後提交條例草案。有商界批評政府做得太遲,貿易發展局壟斷展覽業,中小型展覽公司已經全部撤出香港,「家先做,冇用喇。」記者:黃偉駿、莫劍弦

政府早前通知立法會,進行了兩輪諮詢的競爭法,但草案不會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會,引起議員不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下周會到立法會交代。

醫管局具爭議

鑑於外間有強烈聲音認為,部份法定及公營機構,同樣從事商業活動,在市場上會有其他私人商業競爭者,所以不應豁免於競爭法之外。政府內部研究後,認為建議可接受,所以考慮在法例中,以列表方式,寫明那些法定及公營機構,要受到競爭法規管。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押後提交草案跟金融海嘯無關,只是政府需對有關草案作技術調整,以回應部份立法會議員及社會人士的訴求;其中一個需時解決的問題,就是將部份法定機構,納入競爭法規管。
現時本港法定及公營機構多達數百間,政府正逐一審核那些機構適合受競爭法規管,未有結論,例如醫管局轄下醫院,也有提供與私家醫院收費相近的醫療服務,但是否代表要將醫管局納入規管,須小心研究,以免影響市民。由於這個問題有極大爭議性,政府要有足夠時間評估。

商人:太遲喇

有商界人士認為,部份以盈利為目標,同時在市場上又有其他商業競爭者的公營及法定機構,必須納入競爭法中;以港鐵為例,現時港鐵有新路線通車,政府就會調整區內巴士、小巴路線,確保港鐵客量,已有違反競爭之嫌,港鐵作為以盈利為目標的法定機構,應納入競爭法規管。
貿易發展局也是法定機構與民爭利的典型例子。華進國際展覽總裁祁理權表示,貿發局多年來壟斷本港展覽市場,扼殺本地展覽公司的生存空間,現時中小型展覽公司已經全部撤出本港,只剩下貿發局與數間大型外資展覽公司,「太遲喇,幾年前已經走晒,根本冇得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承認,將那些法定及公營機構納入競爭法具有爭議,但認為凡涉及民生,並非以盈利為目的,及要維持政府既定政策的機構,應豁免在競爭法之外。他指政府應盡早將法例草案提交立會,令公眾及議員有充份時間研究及討論。

或受影響之公營機構(部份)

醫院管理局

港鐵公司

貿易發展局

由法官出掌審裁處

【本報訊】有鑑於公眾關心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兩層規管架構權力過大,政府決定作出調整,建議委員會只負責調查及發出不具法律效力的刑罰通知書,最終裁決由競爭事務審裁處負責,日後審裁處以法庭方式運作,由法官出任主席。
根據政府原本構思,競爭事務委員會負責違反競爭行為的調查工作,並可作出500萬至1,000萬元不等的懲罰性罰款,若有關人士不服,個案交由競爭事務審裁處裁決。不過商界人士擔心委員會權力過大,所以政府有意調整兩層架構職能。

以法庭模式運作

政府參考了澳洲的做法,建議日後委員會只擁有投訴調查權,若發現投訴成立,可向被投訴機構發出不具法律效力的罰款通知書;若有關機構接受判罰及終止有關行為,即毋須交審裁處處理,否則投訴會轉交審裁處裁決。
雖然違反競爭法只屬民事罪名,但由於可判處懲罰性罰款,政府與司法機構商討後,日後審裁處將以法庭模式運作,由高院法官任主席,成員包括公眾人士及法律界人士;被指違反競爭法的機構,可享有一般刑事審訊享有的法律權利。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經調整架構後,由於競爭事務委員會已進行預審工作,可以縮短審裁處審理案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