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男人,尤其是二十到尾還是單身,甚至更是處男的,都會憤憤不平地站出來,討伐港女。香港女孩在他們眼中,缺點多多,像有十萬條罪待入。看他們一邊咬牙切齒,一邊又對港女愛恨交纏,簡直讓我大開眼界。他們聲討港女,說她們有「公主病」。病徵是以為自己是個公主,處處都要男友呵護備至:上街有男的幫手挽袋、去餐廳吃飯有男的付款結賬、大時大節都要收到伴侶送的禮物、拉椅子推門撐傘接下班是男人的義務、要定時報導行蹤、要在朋友面前承認她的地位,等等等等。結論:不是當我是女友,當我是「公主」(或女王)吧。
驟聽,覺得不可思議。七十年代與八十年代的女生,該有很大的分別吧?觀照四面,我周遭的女性,都獨立自主,怎會當自己是公主,簡直有些把自己也當成男人了。她們除了睿智,也處事強悍,多重的行李也是自己抬,更加不會無端白事把手袋交給男人們包管。只是,當男人們遇上這類女性,也許心裏更害怕。
究竟在這大都會,我們如何生活下去,才不致招惹話柄?稍為能幹,被稱為潑辣;裝笨,會被譏為無腦;小鳥依人嗎?久了就被喻為煩;率直跳脫的,人家叫你「十三點」;精打細算呢,又被稱為攻心;明明是花自己的錢,也被人喚作墮落。看,多寃枉。所以,公主才會復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