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替兒子照顧兩歲孫女的六旬祖母,獨留女童在房中熟睡,離開十分鐘到銀行「打簿」。不料女童醒來從四樓窗縫墮樓,跌在一樓花槽得以保命,鄰居發現報警。涉案祖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押後至4月8日判刑。
被告祖母(64歲)為家庭主婦,控罪指她於去年11月6日,在西環德輔道西的正德大廈四樓一單位,疏忽照顧一名兩歲女童,令她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女童昨由家人帶往法庭支持被告。
辯方求情指,事主是被告次子的女兒,因次子夫婦負擔不起聘請工人照顧女兒,交由被告日間託管。案發時被告打算離開十分鐘,不料發生可致命的意外,幸而未有對她造成永久傷害。辯方更呈上事主到迪士尼樂園遊玩的開心照片。被告感後悔,向兒媳道歉,事後加裝窗花。裁判官決定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事主的醫療報告始判。
女童由四樓墮下一樓
案發日下午4時15分,被告見事主在房中熟睡,到附近銀行「打簿」。大廈三樓的住客見窗前有影掠過,再聽到一聲巨響,探頭出窗赫見事主躺在一樓平台的花槽,於是通知看更報警,被告亦回來抱着事主將她送院。調查後相信四樓的事主睡醒後從窗縫墮樓,檢驗發現她的頭骨、肝臟及盆骨有裂傷。被告事後指窗框有尼龍繩及衣架擋住,以為不會容易出意外。
案件編號:ESCC13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