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劍波雖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他仍未可鬆一口氣。今年7月,他將要到區域法院面對另一案件,他與胞妹葉蘊鋒及其他集團高層,被控串謀盜竊等罪,假若罪成,最高可判囚7年。葉劍波亦要面對一連串的民事索償,集團與他個人已被入稟追討接近兩億元。
盜竊款額1.5億元
將於7月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的案件,涉及葉劍波、其在案發時擔任海域執行董事的胞妹葉蘊鋒、海域項目總監葉偉麟、偉鴻行有限公司董事蕭健豐及任職商人的劉鶴民。
控罪指葉劍波在05年,虛假表示海域建業同意向偉鴻行購買總值1.5億元的器材,並於05至06年,與葉偉麟及集團助理財務總監朱偉兵串謀盜竊海域建業1.5億元。葉蘊鋒、葉偉麟、蕭健豐及劉鶴民,被指洗黑錢,涉款1.6億元。其餘控罪包括不誠實取用海域集團的電腦。區域法院司法管轄權所限,最高可判囚7年。
海域孖寶在06年中爆煲後,多間債權銀行入稟法院,向集團、子公司、或葉劍波個人追討6,500萬元貸款。海域集團臨時清盤人,代表海域及旗下公司,指葉劍波、葉蘊鋒等高層,處理兩宗交易時涉違反誠信責任,索償近1.2億元。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