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我聽說 - 古德明

其他、我聽說 - 古德明

Other、others、theother、theothers等的用法怎樣分別?
Other作形容詞,用在單數或複數名詞之前都可以,意思是「其他的」或「另外的」,例如:(1)Manypeopleareleavingbutotherpeoplewillcomesoon(很多人陸續離去,但其他人不久就會到來)。(2)Wewilldiscusstheotherproblem/problemslater(我們稍後會討論另外那個問題/其餘那些問題)。
Other冠以the字,也可作名詞,指兩個中的一個,例如:Thecompanyconductedtwosurveys,oneinHongKongandtheotherinTaiwan(公司舉辦了兩個調查,一在香港,一在臺灣)。
Others和theothers都是名詞,指「其他(至少兩個)的人、物」,分別在於others沒有界定其他的人、物,theothers則界定是某個群體之中的其他人、物,例如:(1)Whateveryoudo,youmustconsiderthefeelingsofothers(無論你做什麼,都應顧及別人的感受)。(2)Hescreenedtheapplicants,selectedtwoofthemforappointment,andrejectedtheothers(他審評所有申請人,決定聘請兩個,其餘的都落選)。
Iamtoldthatheisgay(我聽說他是同性戀者)一語,那am是不是應改為was?因為Iamtold顯然是過去的事。
假如你是指常常聽到的傳說,那麼,amtold不必改為wastold。假如你要表明「曾經聽說」,那麼,改用過去式或現在完成式都可以:Iwastold/havebeentoldthatheis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