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是精神病人,被綁到精神病院去!」現年30歲、深圳女子鄒宜均,家人涉侵佔她的財產,將她「綁架」,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囚禁3個多月,後經朋友幫助下,終「飛越瘋人院」,重獲自由。近年像她這樣被無辜送進精神病院的事件,在內地不下20宗。鄒其後將醫院和家人告上法庭,廣州白雲區法院本月開庭審理這宗轟動社會的案件。內地醫學專家和律師均指,備受詬病的精神病強制收治法律,存在缺憾,一日不修正,「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被關進瘋人院」。
時間倒流至2006年10月21日,當時27歲的鄒宜均和往常一樣,拿着報紙和保安打招呼後,離開寓所。她坐上二哥的車,去寶山墓園為父親掃墓。但就在墓園門口,她被七、八個男人推上了另一輛客貨車,被扣上手銬後,還被強行脫下褲子,把冰凉的針筒扎向她。但哥哥沒有救她。
過地獄式生活 洗澡任人看
待她醒來後,已置身廣州白雲心理醫院,開始她地獄式的生活:廁所就是冲凉房,滿地屎尿;沒有窗簾,女病人洗澡都被任意觀望,洗完澡,還要光着身子集體在病房等待衣服……其後經朋友的種種幫助下,她終於「飛越瘋人院」。
重獲自由的她,將家人和醫院告上法庭。本月2日,她出庭時說,2005年父親患上肺癌,她為冲喜與人閃電結婚。父親病逝後,她離婚,並獲得30萬元人民幣賠償,重男輕女的母親想侵佔她的錢,與家人合謀送她入精神病院,她先後在兩家醫院被關了3個多月。據鄒的律師黃雪濤稱,鄒被關後,黃曾致電醫院,但由於家屬用了化名,找不到鄒。黃多次報警、上訪也無效。事件其後引起輿論關注,醫院才放人。自此與家人關係疏離的鄒,出家為尼,與家人脫離關係。
「病人是財路」先收症後診斷
「病人就是財路,醫院假定他有精神病,收了後再做診斷。」10多年前已參與內地衞生部立法工作的內地公共醫學專家卓小勤稱,沒有相關法例約束醫院,每個公民也可能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而醫院隨意收治的問題,10多年來至今沒有改善。黃雪濤說,關鍵在於當事人應當有異議權,以及委託律師的權利。關注鄒案的律師鄧華明亦指出,現在精神病強制收治的權力被濫用。
全國政協委員、精神衞生專家劉白駒說,西方國家強制收治是必須經過司法程序的,尊重病人的自決權,除非病得很重,否則不會送院。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今年計劃就精神衞生法立法。在2004至2007年間,已有7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就精神衞生立法的提案,數量僅次於食品安全法,顯示問題相當嚴重。
案件發生至今逾兩年,不敢獨自上街的鄒宜均在庭上說:「我們制度存在缺失,希望透過法律訴訟,令所有正常人免除被關入瘋人院的恐懼。」
廣東《南方周末》/本報記者
內地人被強送精神病院案例
2009年3月
深圳女子鄒宜均將醫院和家人告上法庭,案件本月開審。她指家人涉侵佔其財產,於2006年將她強行送入精神病院3個多月;她事後逃出醫院,出家為尼
2009年3月
廣州法院重審千萬富商何錦榮的案件;他早年懷疑妻子有外遇,但反遭妻子指其患精神病,於2005年12月強送他入精神病院30天,出院後,他發現家中財物及古董被妻子侵吞,隨後告醫院胡亂收治及侵害名譽,索償100萬元人民幣,但敗訴,而提出上訴
2008年2月
內地知名司法精神病專家紀術茂,因向西安有關領導寫信反映問題,被任職的醫院認定他是精神病患者,控告醫院侵害名譽敗訴後,提出上訴
2005年4月30日
上海億萬富翁陳立,因做善事觸怒家人,前妻偽造病歷,將他強行送入精神病院關押6天,其後他控告醫院及前妻侵害生命健康和民主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收治病人沒有標準
據中國衞生部疾控中心數字,全國有精神病和心理問題的人超過1億。在1985年,中國就着手起草《精神衞生法》,但遲遲未有出台,遠遠落後於世界衞生組織160個成員中四分之三的國家和地區。由於內地法例並未對精神病人的住院問題,作出直接規定,醫院收治病人的標準,無法可依,令很多正常人在許多家庭糾紛下,被無辜送入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