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試用期中的女保安員,前日接獲解僱信後不肯簽署,昨晨她在屯門屋苑當值期間,再被要求簽署同意書突然激動聲稱跳樓自殺;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前她已被同事勸服,事後獲送院檢查,最後管理公司即時將她解僱。
企圖自殺的49歲女子姓陳,早前獲管理公司聘用在屯門龍門居12座任保安。陳須三個月試用期,惟迄今工作僅兩個多月,她與同事相處不融洽,合作困難,在試用期未完前前日接獲解僱信,她須在七日後離職,惟一直不肯簽署解僱信。
昨晨10時許,陳當值期間,在管理處再被要求簽署解僱信,她突然情緒失控報警要跳樓尋死,警員到場女事主已被同事勸服,但她仍不時大吵:「佢哋話我做嘢唔好喎!」稍後由女同事陪同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