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12」大地震時,數十萬學生正在上課,倒塌的教室、被活埋的師生、失去兒女而痛哭的父母,一直是海內外輿論關注的焦點。但四川省高官上周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舉行記者會時仍拒絕公佈學生傷亡人數,還將教室的倒塌歸咎於天災。如今,當局更將北川中學教學樓偷工減料的情況列為國家機密,實在是荒唐之極、無恥之尤!
官方公佈的學生傷亡人數,唯一可查的是四川省教育廳廳長涂文濤去年5月21日的一次內部通報,他指四川省教育系統在大地震中共死亡6,581人,其中學生死亡6,376人。消息曾刊登在四川省教育廳的網站,但後來被刪除,官方自此拒不公佈學生傷亡情況,拒不公佈捲入豆腐渣教學樓的貪官及建築商,反而滋擾、恐嚇希望找出真相的學生家長。
洩密罪變保護貪官工具
中國《刑法》將洩露國家機密罪歸入瀆職罪一章,針對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洩露國家秘密,並且情節嚴重的行為。但是,洩露國家機密罪近年成了中國當局打壓異見人士、打壓敢言記者和傳媒的工具,湖北記者師濤、浙江地下教會信徒徐永海、到地震災區調查的成都維權人士黃琦等,都被控洩露國家機密罪。
與此同時,洩露國家機密罪正成為保護貪官的重要工具。北川民眾調查豆腐渣教學樓,被視為洩露國家機密;重慶農民何克昌等向香港記者投訴三峽移民賠償不足,被控告洩露國家機密;《中國青年報》記者披露遼寧阜新市高官侵吞民企資產,被控告洩露國家機密;貪官外逃的數目及捲走錢財的數量,也被視為國家機密,以致傳媒只能根據不同的來源報道出不同的數據。
揭露貪官的行為,是如何觸犯《保守國家秘密法》?是如何危害國家安全與人民利益?只能說,這是一個貪官橫行的國度,這是一個貪官大於法律的國度,貪官的秘密就是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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