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快線醫院見死不救最多罰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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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見死不救最多罰一萬

廣州衞生局發佈《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的修訂草案。今後醫院若拒絕收治急、危、重傷病人,將被罰款最高1萬元(人民幣.下同)。有關條例至今已實施13年,內容已不合時宜。因此這次修訂的草案,就醫護人員拒絕收治急、危、重傷病人的責任等問題,進行明確界定,並公開徵集市民意見。
廣東《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