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晉歌手區俊濤(圖)的同父異母兄長去年因醉酒駕駛判監四年,區俊濤亦在銅鑼灣逆線駕駛跑車,並且無視交通警員指示,衝紅燈絕塵而去。他早前否認沒有應警務人員要求停車及沒有遵照交通燈指示罪名,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兩罪罪名成立,罰款3,500元。
罪成後一臉輕鬆
已有六次交通案底的被告區俊濤,他的手提電話曾在開庭時響過。他被判罪成後仍一臉輕鬆,單手插入衣袋與律師雙雙離開法庭。
交通警員曾供稱,於去年5月24日清晨巡經銅鑼灣時,看見一輛藍色「掃把佬」跑車從堅拿道東逆線駛出軒尼詩道西行線,並停在紅綠燈前。交通警員擬上前截停跑車,他向跑車做手勢示意跑車司機停下,跑車司機與警員對望,然後絕塵而去,當時交通燈指示仍是紅燈。由於警員未能及時截停跑車,他記下車牌號碼,然後向司機發出傳票。
被告區俊濤承認是涉案跑車司機。辯方指被告誤會交通警員打手勢是吩咐他離開,所以才駛離現場。然而,裁判官並不接納辯方說法,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區俊濤的兄長區俊傑去年7月5日因駕駛同一輛「掃把佬」,在東區走廊撞死一名馬來西亞籍電單車手。他於上月在區域法院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酒後駕駛、意外後無停車等六罪,被判入獄四年,停牌五年及罰款2,000元,成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修例加重刑罰後的首宗判刑。
案件編號:ESS322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