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會花公帑購錦綉大道耗億元再建新路

政府不會花公帑購錦綉大道
耗億元再建新路

【本報訊】錦綉花園大業主今年2月曾要求政府回購屬於私家路的錦綉花園大道,但政府認為以納稅人的公帑解決錦綉花園與村民的私人土地糾紛並不恰當。為解決錦綉居民與外來貨櫃車爭路問題,政府已決定耗資1億元另建新路,預計2012年通車。

應交由法庭作裁決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1973年錦綉花園的批地契約已訂明大業主需自行解決錦綉花園大道使用權問題,因此大業主有責任與同樣有使用權的村民訂立私人協議,懷疑大業主當年並無「買斷」使用權,導致現時的糾紛。
消息人士指出,雙方過去20年共同使用錦綉大道原本相安無事,直至九十年代村民將農地改為貨櫃場出售,大量重型貨櫃車出入,令道路需經常維修,大業主不想再負擔高昂維修費,便想將包袱交回政府。貨櫃車其實也可兜路入貨櫃場,但車程長六倍,令貨櫃場租值下跌,村民因收入減少而強烈不滿。政府認為雙方的私人利益上糾紛應交由法庭裁決,不應花公帑解決,而且收回道路後重建至符合公路標準也需逾千萬元。

倡非繁忙時間解禁

當局已表明反對在錦綉花園大道設閘,但無權阻止私家路設閘。消息人士稱,為免其他無辜駕駛人士受累,當局已提出由元朗區議會以地區建設方式撥款150萬元維修大道,但撥款屬一次過,大業主應負起日後維修大道的責任,及澄清錦綉花園小業主是否有法律責任分擔維修費。
港府又決定耗資1億元,在大道附近另建一條0.6公里長的新路連接青山公路至錦壆路,分流貨櫃車,預計2012年通車。新路未通車前,當局正游說雙方「一人行一步」,只在早上及晚間上下班繁忙時間限制貨櫃車使用大道。

錦綉大道使用權糾紛事件簿

73年:錦綉花園的批地契約已訂明大業主需自行解決錦綉花園大道使用權問題

98年:錦綉居民不滿重型車使用錦綉大道,業主卻要負責道路維修費向政府投訴,當局承諾建錦壆路解決問題

05年:錦壆路建成,運輸業界不滿錦壆路路程遠,錦壆路通車日期被迫無限期押後

07年1月:12歲中一學生在錦綉大道近錦壆路迴旋處騎單車上學,遭重型工程車撞死,居民重提禁重型車錦綉大道使用權

07年2月:運輸署同意開放錦壆路,但拒禁止重型車駛入錦綉大道,百多名錦綉居民封路抗議

07年8月:高院裁定業主所提出禁重型車訴訟敗訴

08年9月:錦綉花園的業權人刊登廣告,表明會設置路障禁重型車輛使用該路

09年3月10日:大生圍居民不滿錦綉擬豎牌禁止重型車,30名村民封路抗議4小時

註:並未包括昨日發生的事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