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視藝員湯盈盈醉酒駕車,撞傷電單車司機及女乘客,早前認罪,昨日再度現身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感化官指湯盈盈曾於過去10年先後三次違反交通條例,但認為她已顯出悔意;裁判官也同意她再犯機會甚微,遂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元及停牌12個月。有電單車組織質疑判刑過輕,未能反映政府打擊酒後駕駛的決心。記者:楊家樂
與湯盈盈(33歲)同為無綫藝員的謝天華,早前亦承認醉酒及不小心駕駛兩罪,被判緩刑。相比起來,湯案發時的體內酒精含量遠超於謝,而且意外涉及兩名傷者,案情較嚴重。曾表示「一路好擔心」的湯盈盈,昨日由步入法庭開始,一直沒有笑容,愁眉深鎖。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昨日甫開庭,便向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致歉,表示因個人工作安排,原定於本月9日的判刑要順延至昨日進行。駱續指,感化官撰寫的報告內容正面,對湯盈盈讚許有加。
裁判官認為再犯機會微
根據報告內容,湯盈盈為家中幼女,父母力讚她孝順、服從、心地好;由於女兒只會於應酬時淺酌,因此得知她醉駕傷人後十分震驚。而湯盈盈也自覺令父母失望,感到內疚。報告又透露,湯盈盈除於98年干犯不小心駕駛罪外,也先後於03年及05年超速駕駛及不遵守交通標誌指示。
報告續指,湯盈盈生活正常,除吸煙飲酒外沒有不良嗜好。她承認自己一時愚蠢及不負責任,高估對酒精的駕馭能力,未有注意法律後果,引起意外。她現時深感後悔,誠懇向意外中的傷者致歉。
裁判官閱畢報告後,同意湯盈盈已有悔意,認為再犯機會甚微,因此按感化官建議判刑。此時湯盈盈神情才稍為放鬆,並向裁判官鞠躬,低聲講「thankyou」。
電單車組織指應判監禁
不過,電單車組織「鐵騎力量」昨日發表聲明,認為醉酒駕駛是嚴重罪行,是次案件更造成兩名電單車事主受傷,應以監禁為量刑起點,對判處社會服務令感到非常不滿及失望。組織質疑,判刑根本不能反映政府打擊酒後駕駛的決心,加重刑罰只是形同虛設。
案發於去年11月30日晚上11時,湯盈盈駕駛平治房車至西貢公路與康健路交界,遇上紅燈但收掣不及,撞向前方電單車。電單車司機跌在路面,女乘客更被拋到湯的車頭擋風玻璃,兩人手腳受傷。事後警員替湯進行呼氣測試,酒精含量為100毫升中有80微克,超過法定的22微克近三倍。辯方求情指她案發前出席劇集煞科派對,席間曾飲用威士忌加水。案件編號:KTCC1098/09
特稿:湯盈盈 淚盈盈「好幸運有機會改過」
湯盈盈昨早9時25分在無綫經理人及助手陪同下,抵達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她在判刑後接受記者訪問,坦言表示前一晚心情緊張至失眠,這件事令她困擾數月,並形容自己上了一課。
湯盈盈說:「倉促嘅決定(醉駕)係不負責任嘅行為,唔應該咁做。」被問到可曾作出最壞打算被判監,她說:「有咁諗過,我會尊重裁決,我會盡力做啲對社會有益嘅事,公眾人物要做好榜樣,我嘅感覺係好sorry,令身邊人擔心我,父母喺加拿大一直有保持聯絡,我已經好幸運,做錯事有機會改過同檢討,唔係每一次做錯事都有機會改過。」
她保證今後不會再發生同樣事情,她覺得飲酒害己又害人;她會完成社會服務令,而且在停牌一年內不會請司機,她會選擇乘搭的士及其他交通工具。記者問到被她撞傷的傷者,會否以民事訴訟向她索償醫藥費,她表示暫不知道。
朋友傳短訊慰問
湯盈盈離開法院後,即到將軍澳無綫電視城接受《東張西望》及無綫收費娛樂新聞台訪問。湯盈盈表示在這數個月內,她不停自問為何這樣愚蠢,表示要提醒身邊朋友不要醉駕。她今次最多謝好友鍾麗淇,因為兩次上庭也有她陪伴。問到錢嘉樂可有慰問她,她笑說很多朋友也有傳短訊給她。記者何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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