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上工兩個月的印尼女傭,先後偷取僱主兩張電話卡,於兩個月內狂打長途電話,電話費高達逾11萬元,僱主收到電話費單報警。涉案女傭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欺騙共五項罪名。她求情聲稱,隻身來港工作感到寂寞,才打電話回鄉與親人傾談。但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不相信被告只是打電話給家人,斥責她嚴重違反誠信,判監8個月。
印尼籍被告Ratnalita,29歲,家庭傭工。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13日至24日及今年1月2日至31日間,在大埔新興花園的僱主寓所,先後偷取屬於納思亞太有限公司的兩張智能電話卡,及不誠實地使用潤迅通信的長途電話服務,總值110,142.02元。被告另被控於去年12月26日至29日在僱主寓所,不誠實地使用電訊盈科的長途電話服務,總值742.97元。
數額之多前所罕見
案情透露,僱主將僱傭公司提供的智能電話卡放在錢包內,但未有使用,被告暗中偷去該電話卡。當僱主發現遺失電話卡後,再向僱傭公司拿取另一張電話卡,但又遭被告偷去使用。直至僱主收到大額的長途電話費賬單,始揭發本案。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於去年10月來港工作,月薪3,480元,首七個月要每月扣除3,000元給代理公司。被告家鄉有母親及兄姊,她隻身來港工作,因感到寂寞才打電話回鄉找家人傾談,盼可輕判。
根據潤迅通信的「無限傾」流動電話儲值卡服務最新收費表,由香港打長途電話(IDD)到印尼,每分鐘收費為2.7元計算。換言之,被告在涉案兩個月內共打了長途電話679個小時。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表示,他在18年前亦曾遭菲傭盜用家中固網電話的長途服務,但菲傭丟掉電話費賬單,隱瞞事件至離職。其後他遭電訊公司追討1,700元長途電話費,才知悉事件。家傭盜用僱主長途電話服務,時有聽聞。但本案打了逾10萬元長途電話費則屬罕見。他斥責傭工的自私自利行為,應受法律制裁。
案件編號:FLCC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