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南海衝突爭議辨識 - 李志明

中美南海衝突爭議辨識 - 李志明

李志明 自由撰稿人

日前美國國防部召開記者會,指美國海軍偵測船「無瑕號」在海南島以南一百二十公里的「國際水域進行例行勘察」時,遭三艘中國海軍船隻及兩艘拖網漁船包圍。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隨即反駁,指美方說法「嚴重違背事實,顛倒黑白,中方完全不能接受」。他指「無瑕號」未經中方許可,在南海中國專屬經濟區活動,屬於非法活動。並表示別國軍艦在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從事無害通過,是允許的,但絕不允許從事侵害中國主權的活動。
雙方各執一詞,一般報道及分析認為矛盾主要源出於中國按《海洋法公約》宣佈有二百海里(約三百七十公里)專屬經濟區,所以差不多視整個南海為中國海域,美國卻未簽署公約予以承認,因而產生認知上的差異。
但實際上在國際法(包含海洋公約)的一般規範下,專屬經濟水域是指排他性的經濟水域,是指領海基線外側二百海里以內的海域,它主要是針對捕魚權及天然資源之權利,其具有兩方面的性質:一、沿海國主權性質,對經濟水域之上部水域、海底、地底(地層下)之天然資源的探查、開發、保存、管理等權利。二、公海性質,必須注意的是,經濟水域並非國家領域。對於此水域內的人、船、機,沿岸國之立法、司法、行政並無排他性的「支配權」,所有交通(包括上空飛行、潛水航行等)與海底電纜敷設均可自由為之。
在這法則下,縱使中國行使《海洋法公約》的權利,也看不出中國有權對美國的軍艦作出任何「挑釁」或「捍衞主權」的行動,因為美軍軍艦只在中國的經濟水域出現,沒有進入領海,亦沒有在這區域從事捕魚或竊取天然資源之行為,故中國不能行使有關主權性質的部份「支配權」,充其量只能進行監視。而且,世界各國海軍均在各地包括他國的專屬經濟水域進行這些偵查活動,這已是全球皆知的公開活動,本應就沒甚麼大不了的事情。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對無害通航或通過,似有知識不足之地方。因為,無害通航權是他國軍艦在沿岸國家領海水域所行駛的權利(只要合乎相關要求),是領海本身賦予之相關義務。專屬經濟水域本身不存在無害通航這權利義務。美國軍艦在專屬水域出現或行動,未內進入領海,根本不存在無害通航之要素,何來允許與否?這些說話未經深思,在外交部發言人口中說出,只會成為國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