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內幕交易刑檢定罪

首宗內幕交易刑檢定罪

【本報訊】首宗涉及內幕交易刑事檢控案的5名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內幕交易罪名成立,是內幕交易在03年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列為刑事罪行後,首次成功定罪。案件押後至4月1日宣判。

5被告涉買賣聯洲珠寶

5人被控在聯洲珠寶(926,已除牌)於06年7月11日公佈私有化前,在6月1日至7月6日間涉嫌內幕交易。5名被告分別為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前副總裁馬漢揚、其女友盧鈺華及馬氏三名親屬,包括兄長馬漢傑、嫂子曹建華及姪兒馬俊濠。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將馬氏還押監房看管,其餘4名被告則獲准保釋,但須向法院呈交旅遊證件。
案情透露,馬氏任職法巴期間,參與聯洲珠寶私有化建議,知道這項建議屬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他得悉私有化建議後數天內,向盧氏及三名親屬洩露消息,他們均於06年7月私有化交易公佈前買入聯洲股份。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迄今已就5宗內幕交易案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