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富超速20公里罰450元未及更新地址 運輸署發信道歉

鄭家富超速20公里罰450元
未及更新地址 運輸署發信道歉

【本報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去年在香港仔隧道超速駕駛,運輸署卻未及更新其地址,令他收不到傳票,缺席法庭聆訊,引起軒然大波。他早前書面認罪,被罰款450元。他昨指運輸署已向他作出書面道歉,但仍不忿因署方出錯令他成為輿論焦點。
鄭家富昨日向記者表示,明白自己是立法會議員,身兼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一職,言行受大眾關注,但強調自己並非講一套做一套之人,他選擇承認控罪甘願受罰。

未收到傳票無到庭

不過,他語帶不忿地指出,他曾向運輸署申請更改地址,但署方收到後,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時仍然呈交他的舊地址,令人以為他逃避責任,「如果我只係普通司機,一定唔會成為大家嘅談論對象」。他指署方事後向他發出信件,就事件向他「深表歉意」。
鄭家富認為大家應該對他「公道啲」,更笑言交通事務委員會內除了劉健儀外,相信「幾乎都被扣過分」。資料顯示,身兼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陳鑑林議員,去年2月22日駕車駛經九龍城宋皇臺道與馬頭涌道交界時,撞向一輛私家車,上月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罰款1,000元兼扣5分。
去年8月28日,鄭家富在香港仔隧道超速駕駛,比法定時速70公里高出20公里,但因未能收到傳票而沒有到庭應訊,鄭曾因此向公眾道歉。案件原定昨天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但鄭已作出書面認罪,毋須出庭。
案件編號:ESS43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