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申請在港銷售

電子煙申請在港銷售

【本報訊】衞生署早前高調搗破在港出售的電子煙,因本港現時尚未批准電子煙買賣及吸食。聲稱在美國、荷蘭及中國等地已獲專利權並可合法銷售電子煙的「如烟集團」,昨日發表聲明,表示目前在本港出售的都屬仿冒品,公司正採取法律行動,並已積極申請在港銷售,但日期及價錢則未有定案。
出售保健產品的如烟集團聲稱,品牌在多個地區已取得專利作煙草代替品合法銷售,每支電子煙在內地的售價2,000多元人民幣,並指電子煙以不燃燒方式向吸煙者提供微量純淨的尼古丁,可幫助對抗煙癮和避免煙害。

聲稱安全無害

聲明又指,該品牌獲世界衞生組織控煙代表及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等機構,檢測為「正常使用該產品對人體是安全無害的」。
參與反吸煙運動的勞永樂醫生表示,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部份含量更相當高,故此也會令人上癮,會對身體造成損害,也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因此需向衞生署註冊才可出售。「食電子煙吸到嘅尼古丁量反而仲難控制,曾經有資料顯示一個煙彈有1.8包煙咁多,可能唔知放咗幾多尼古丁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