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文員失戀後,相約舊同學唱卡拉OK散心,借酒澆愁。但舊男同學疑乘女文員飲醉酒,將她帶回家強姦兩次,事主不甘受辱,向兩名前男友求助。青年否認強姦罪名,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郭瑋康(20歲),報稱任職廚師,被指在去年4月25日兩度強姦事主。事主昨供稱,去年4月23日與男友分手,因心情低落,翌日晚上相約被告及另一女舊同學到元朗的卡拉OK消遣。大家起初只飲非酒精飲品,但事主後來表示「想醉」,被告便點了一支威士忌及附送綠茶。
被告吻嘴事主未抗拒
其間,事主與前男友通電話,之後便靠着被告肩膀哭訴失戀,被告擁着事主,撫摸她的頭以示安慰,還吻她的前額和嘴。事主因「想有人愛護我」,故沒有抗拒,但稱只視被告為朋友。
事主後來醉倒,感到有人送她到一單位。在4月25日凌晨時分,她感到有人伸手除她的襪褲和內褲,然後被強姦,但她無力反抗,只倦極而睡。至早上醒來,她發現被告睡在身旁,遂質問他,「點解要咁做?」被告當時回答「想做就做。」隨即再強姦事主。事主當時哭着叫「唔好」。她指兩次案發時,她的口都被捂着,不能呼救。
承認用手捂事主口部
控方案情稱,事主及後向兩名前男友求助。被告在4月26日被捕,他在警誡下說「我用手捂住佢個口,佢冇反抗,以為佢冇所謂。」他曾向事主道歉,稱希望事主成為她女朋友,但遭拒絕。
案件編號:HCCC2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