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霉藥奪命事件反映港府監管藥廠漏洞百出,有藥劑業人士透露,縱然本港藥廠普遍獲頒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GoodManufacturingProcess,GMP),政府卻不會要求藥廠檢驗含菌量;部份獲頒GMP藥廠只是包裝技術達標,藥物主要來自內地,市民難以識別。衞生署長林秉恩表示,當局已申請增加撥款,下年度提升GMP的規格。
有藥劑業人士向本報表示,業內稱藥物的主要化學成份為「正料」,輔助成份為「副料」,世界衞生組織的標準生產工序(SOP)規定,藥廠必須緊密檢驗正料、副料及每個製造過程的製成品的酸鹼度及含菌量。雖然港府聲稱根據世衞標準監管藥廠,但實際上只跟循較寬鬆的亞太區生產標準,即毋須檢驗副料及出廠前的製成品,「政府唔會理,只會睇文件有冇驗化學成份。」
他又指,本港部份藥廠沒有全面GMP認證,只有「GMP(包裝)」認證,即包裝質素達標,部份藥物更被醫管局採用,「呢啲藥喺市場好混淆,市民唔識分,冇死人政府就唔做嘢。」
部份只獲包裝GMP
衞生署發言人重申,該署按世衞指引巡查及發出GMP認證,由於部份廠房只從事藥物的包裝工序,因此只會獲發包裝的GMP,但未能向本報提供本港藥廠所屬的GMP類別。藥廠只可將製造藥物的工序,外判予本港其他持牌生產商,或外國的GMP藥廠,
另一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本港包裝GMP藥廠的藥物大多來自內地,雖附有當地GMP,但質素欠保證,「大陸連奶粉都可以出事,藥又會點呢?」該人士認為政府應在網上列出本港藥廠所屬GMP類別,「既然政府覺得只係得包裝GMP嘅廠冇問題,咁不如講晒出嚟,等市民去選擇。」
對於本港藥廠有否藥物來自內地,林秉恩稱,若GMP由其他地區發出,生產過程由當地政府負責,「要靠外國規管,我哋都要信吓人哋嘅G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