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22歲辦公室助理,去年7月29日在元朗一間遊戲機中心,認識12歲身材肥胖女童後,帶她返家,於12天內六度與她性交。女童失戀後,於8月11日向母親揭發案件。被告早前承認六項與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6個月。 法官李翰良指,被告劉俊瑋自02年輟學後賦閒在家,一直無固定工作。他利用事主離家出走弱點,帶她返家,滿足自己生理需要。法庭有責任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女童,不會姑息被告。 案件編號:DCCC881/08